武汉商业服务学院思政课部内部管理实施办法(暂行)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0-04-21作者:浏览次数:3016

武汉商业服务学院思政课部内部管理实施办法(暂行)

 

根据《武汉商业服务学院院系两级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精神,我部为了更好地落实“两级管理”,调动本部门教职工工作积极性,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完成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任务,本着科学决策、民主管理、统筹激励的精神,特制定武汉商业服务学院思政课部两级管理实施办法。

一、管理权限与责任

(一) 管理权限

1.人事管理权。对内部管理机构负责人人选提出部门意见;对已满见习期或试用期的新引进教师提出是否按期转正或正式任用的意见;对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晋升等提出部门意见;制订本部门教职工年度考核和教师教学质量、科研水平考核细则,报学院批准后实施;按照管理权限,对不能胜任教学工作的教师和不能履行岗位职责的行政人员提出变更、安排工作的意见;审批本部门人员的探亲、婚、产、病、丧、事假。

2.经费使用权。对学院切块的经费,按财务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自行统筹和支配使用。制定本部门教职工节日补助的具体分配方案;将学院下达的岗位津贴,与本部门根据学院规定提取的创收打通后一并分配。

3.教学管理权。按政治理论教育相关文件对课程建设、教材选用提出意见,报批后实施;在学院对教学管理的基础上,根据我部特点实施具体管理;聘请相关人员担任兼课教师;结合部门教学需要安排教师进修和培训;有针对性地组织实施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开展相关社会实践活动。

(二)管理责任

1.根据学院下达的目标任务,制定本部门工作计划,并具体组织落实。

2.执行学院的管理制度和决议。

3.负责课程教学实施方案的制定并负责课程建设和教学改革。

4.负责日常教学的组织、管理和质量监控。

5.负责科研工作。

6.负责教学、办公设备等固定资产的管理。

7.负责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8.负责本部门的数据统计、档案管理、信息和网页管理、外事保密工作、安全稳定工作等。

9.负责本部门切块经费的管理和使用。

10.负责本部门教职工的聘任和考核。

11.负责召开本部门二级教代会,做到部务公开。

12.负责完成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管理决策机构及程序

1.部门实行党政工联席议事决策机制。凡涉及部门管理的重大事项,必须经过党政工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凡涉及部门发展和内部分配的重大方案,由党政工联席会议审议并提交教职工大会讨论通过。

2.党政工联席会议由部主任、党支部书记(代表)、分工会主席(代表)和教研室主任五人组成。

3.党政工联席会议讨论决定重大事项需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实行票决制,投票通过并记录备案。

4.日常管理工作实行党政工分工负责制,由分管负责人决定。

5.教职工凡对日常管理决定有意见,可提交部门党政工联席会议讨论决定;对重大方案有意见,须提出议案(两人附议)报党政工联席会议审议,并经过教职工大会讨论决定。党政工联席会议否定议案后,可重新提出议案(四人附议),必须经过教职工大会讨论决定。

三、管理原则

1.民主集中制原则。

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制定相关管理制度。重大方案必须经过2/3多数通过。在管理过程中,必须维护集中统一,保证政令畅通。

2.激励原则。

在人事管理和分配方案中贯彻激励机制,因事设岗,因岗定责,因岗定酬。适当拉开档次,鼓励创先争优,奖优罚劣。

3.公正原则。

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政务公开,分管领导实行工作报告制度;按层次管理的原则,逐级反映情况,实行责任追究。

四、管理过程中的相关制度。

1.办公会议制度。

党政工联席会议实行办公例会制,每1-2周一次,由党支部书记组织,研究布置检查工作,组织中心小组学习,通报工作情况,讨论决定日常管理事务。

部务会议每周一次,由部主任组织,布置检查工作,传达上级会议精神,组织学习讨论。

支部生活每月一次,由党支部书记组织。工会活动由分工会主席根据工作安排组织。

教研室活动由教研室主任组织,按教研活动计划实施。

特殊情况的会议由党政工联席会议决定。

各种会议实行请假制度,并按考勤管理制度规定执行。

2.党员管理、工会会员管理按学院支部工作条例和工会、教代会管理权限及制度实施管理。

3.教学管理按学院教学管理制度为基准,并执行根据部门实际提出的相应管理办法。

4.科研管理按学院科研管理制度为基准,并执行根据部门实际提出的相应管理办法。

5.财务管理按学院财务管理制度为基准,并执行根据部门实际提出的相应管理办法。

6.人事管理按学院关于教师评聘、工资管理、人员调动等相关制度为基准。

五、部门内部分配及经费开支管理办法。

1.部门内部分配必须制定分配制度并提交党政工联席会议审议、部门教职工大会讨论通过。

2.实行专项经费专项开支的原则,实行有计划的开支。

3.由办公室实施财务管理,实行部主任一只笔签字。部主任年终工作报告必须对财务进行专项报告。

4.凡教职工大会对财务质疑时,由党政工联席会议对财务实行监审,并根据需要进行财务公开。

本实施办法由党政工联席会议负责解释,部门管理工作未尽事宜由党政工联席会议根据需要再行制定补充意见。                                                    

思想政治理论课部

                                   00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