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高校青年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docx
各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高校青年教师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精神及《武汉商学院教师出国(境)研修管理办法(试行)》要求,为进一步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学校鼓励符合条件的教师积极申报出国留学项目,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范围
项目面向校内各二级学院选拔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重点选派重点学科、品牌专业、本科专业、重点实验室的青年骨干教师。
二、申请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品德,身体健康、心理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教学、科研工作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5岁(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在校工作满3年,近3年年度考核均在合格及以上;距最近一次出国研修满2年。本科毕业后应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
(四)外语水平应达到出国研修项目外语条件(见附件1)。申请时外语水平未达标者,录取后须参加湖北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外语培训或考试,获得相关培训结业证书或考试成绩达到合格标准后方可派出。
(五)暂时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
1.拟申报2021年地方国家留学基金委公派留学地方合作项目的人员;
2.已获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且留学资格尚在有效期内的人员;
3.曾获得国家留学基金委留学资格,未经批准擅自放弃且时间在5年以内;或经批准放弃资格在2年以内(因疫情原因申请放弃留学资格或资格有效期内未能派出人员除外)。
4.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工作尚不满5年的人员;
5.正在境外工作或学习的人员。
三、选拔办法
1.符合条件且有意向申报者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并填写《武汉商学院教师出国(境)研修申请表》(附件2),由所在学院签署推荐意见报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2.获得学院推荐的申请人按照《关于项目申报材料的说明》(见附件3)要求准备并提交申请材料,于2021年4月10日前交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学校审核后确定推荐人选上报。
四、派出管理
1.被录取人员留学资格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凡未按期派出者,其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留学人员在外研修期限一般为6个月,经学校同意,留学期限最长可为12个月。
2.留学人员须与学校签订协议书。在国外期间,应遵守公派留学相关规定及协议书有关约定,遵守留学所在国法律和留学单位的规定,自觉接受我驻外使(领)馆的管理,履行按期回国服务义务。
3.各学院负责人要做好“平安留学”相关工作,对留学人员进行行前教育,对其在教学、科研和国际合作等方面提出任务要求,加强政治思想、心理健康、道德诚信和安全方面的教育。派出期间与留学人员保持联系,指导和检查其工作情况;留学人员回国后,要进行总结评估,合理安排工作,充分发挥作用。
4.出国留学所需经费参照有关规定给予部分补助,补助经费从学校教师培训专项经费中列支。
申报工作中有何情况与建议,请及时与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联系。
联系人:熊英 周芮
地 址:行政楼421,行政楼419
联系电话:84791957,84792081
附件: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2021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