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2021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公告》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
经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现予发布《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2021年度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指南》及有关通知,并就做好2021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特别强调:同年度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本年度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名单全规办将在其官网公布并酌情削减明年依托单位的申报名额,湖北省规划办也将逐层追责,请各申报学院、各部门认真审核申报资格!
2.请各学院、各部门组织好2021年度课题申报工作。
校内申报截止时间为3月15日,请各项目负责人在此前上传到科研系统,请科研秘书统一将初审后的申报材料按时提交。
3.材料要求:申请书文本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报送全规办的纸质材料包括:(1)审查合格的国家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投标书》一式8份(原件1份,复印件7份);其他类别课题《申请书》一式4份(原件1份,复印件3份),《活页》7份。《活页》夹在《申请书》内。(2)加盖学院、部门公章的用统一表格制作的申报数据汇总表。
【申报书要求】负责人及组员签章需手写正楷签字、真实有效,草书视为别字。
【活页要求】所有申报课题将通过资格审查和专家匿名评审等程序。专家评审采用“活页”匿名方式,“活页”论证字数不超过7000字。
【电子文档要求】《申请书》文档名称为“武汉商学院(姓名)+申请书(标注类别-学科)”,如“武汉商学院(张三)申请书(教育部重点-教育发展战略)”;《活页》文档名称为“项目名称+类别-学科”,如“以教育新基建支撑高质量教育体系建设研究(重点课题-教育发展战略)”;汇总表请注明所在学院/部门。
4.各学院、部门应切实履行职能,要加强对课题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严格审核申报负责人及参与成员的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签署明确意见。请各学院、部门注意根据学校统一要求,妥善调整本学院的时间安排,并在保证疫情防控安全的前提下,通过视频会议、线上线下辅导等多种形式开展申请书的辅导工作,全面提高申请书的质量。
5.项目申报材料从全规办网站(http://onsgep.moe.edu.cn)下载。申请书文本须经所在单位审查盖章后,报送至省部级管理部门,最后由省部级管理部门审核盖章后报全规办。
科研处:致远楼306室
联系人:李老师魏老师
联系电话:027-84791353
附件1: 2021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公告.docx
附件2:(XX学院)2021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汇总表.xls
科研处
2021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