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校级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
为进一步推进我校科学研究工作,根据学校2021年科研工作安排,现开展2021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与申报条件
(一)项目类型
共四个类型:党建思政专项、产学研项目、博士科研基金项目、一般项目。
(二)申报条件
1.党建思政专项、产学研项目:申报人员条件不设限制。
2.博士科研基金项目:接受具有博士学位人员申报,不含在读博士。
3.一般项目:接受讲师及以下职称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不接受副高及以上职称、博士学历(学位)人员申报。
二、立项资助经费与结项成果要求
(一)党建思政专项
资助研究经费:1万元。
结项成果要求:课题成果应用于教育教学工作,包括学生工作,成效好。且结项成果符合以下情形之一:
1.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认定的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论文2篇以上,其中包含核心论文1篇(不含CPCI检索论文)。以转载或收录形式确定为核心论文的,必须是全文被收录或转载。
2.在地市州党委及以上机关报理论版发表文章2篇以上。
3.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认定的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论文1篇以上,且基于课题研究成果形成的决策咨询报告被学校相应主管部门或校级以上主管部门采纳并施行(须提供翔实施行材料)。
4.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认定的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论文1篇以上,且承接与研究内容密切相关的横向科研课题,且进账经费不少于1万元。
(二)产学研项目
资助研究经费:2万元。
结项成果要求:项目研究成果应用于教育教学及社会服务工作,成效好。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认定的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论文1篇(专利同论文),且有学生作者。研究成果获得合作企业(单位)肯定且同意结题,且结项成果须同时符合以下情形之一:
1.项目负责人承接与研究内容密切相关的横向科研课题,且进账经费不少于2万元。
2.项目负责人获得市级或以上产学研项目立项,项目组须含学生成员。
3.基于课题研究成果形成的咨询报告,被武汉市区局或地市州党委政府部门采纳并施行(须提供翔实施行材料),或被地市州党委政府及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并转有关部门执行。
(三)博士科研基金项目
资助研究经费:3万元。
结项成果要求:须达到《武汉商学院博士科研基金管理办法》(武商院〔2018〕82号,详见附件4)结项要求中的1条标准。
(四)一般项目
资助研究经费:1万元。
结项成果要求:同党建思政专项。
三、申报时间及程序
(一)申报时间
2021年1月29日——3月1日
(二)申报程序
1.个人申报
申报人登录科研管理系统,下载申请书填写并提交,操作流程如下:
(1)下载申请书:首页“科研通知公告”栏——打开“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校级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下载附件中的申请书;
(2)填写申请书:填写申请书,保存为PDF格式,以“学院+姓名”格式命名。
(3)提交申请书:我的项目——项目申报——校级项目申报——项目申报—2021年校级科研项目申报计划——填写有关信息、上传申请书并提交。
2.院部审核
申报人员所在学院完成科研秘书、分管院长两级审核。
行政部门申报人员联系科研处安排审核事宜。
四、注意事项
1.下列情况不得申报本年度校级科研项目:
(1)承担校级科研项目未完成的;
(2)已承担相同内容的其他类别项目的。
2.教学研究项目不在受理范围内。
3.鼓励围绕重点学科、专业开展科学研究,优先资助有在校本科生参与的反哺教育教学的校本研究、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应用型研究。所有校级科研项目结题时,须提供科研反哺教学典型案例陈述1份,文字不少于1000字,附相关佐证图片。科研反哺教学方式可参考附件6。
4.经系统申报提交申请书,一律视作项目负责人、参与人知晓“申报团队承诺”信息并签字。项目负责人应告知参与人相关申报要求。
5.申报人员、各级科研管理人员要认真学习学校科研管理制度,坚守学术规范,恪守学术道德,守纪、高效做好申报及研究工作。
五、联系方式
政策咨询:董老师,电话:84791375,QQ:419185242
系统咨询:张工,QQ: 664644258
附件:1.武汉商学院科研项目申请书(党建思政专项、一般项目)
2.武汉商学院产学研项目申请书
3.武汉商学院博士科研基金项目立项申请表
4.武汉商学院博士科研基金管理办法(摘选自武商院〔2018〕82号)
5.武汉商学院纵向科研经费管理办法(摘选自武商院〔2018〕82号)
6.科研反哺教学方式
武汉商学院
2021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