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学院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12月9日下午,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召开《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专题学习会,学院党总支委员、教师党支部书记、组织员、部分党员代表参加了学习。
会上,学院党总支书记陈丽介绍了《条例》修订的背景、过程、意义、遵循的原则、修订的主要内容。《条例》对“党组织的设置、党组织的职责、纪律检查工作、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发展、干部和人才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党组织对群众组织的领导”等内容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体现了党的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的最新成果,对高校基层党组织工作作出全面规范,是新时代高校党的建设的基本遵循。对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学院各支部要严格按照《条例》不断夯实基层党支部的工作基础,进一步增强党支部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进一步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努力将学习成果转化成推进事业发展的精神动力。
党员纷纷表示要加强学习,立足本职学、融会贯通学,把学习《条例》和教书育人的工作实践结合起来,把学习制度规范和踏实干事创业结合起来,助推学校的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再上新台阶。